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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次!耗材國采考核制度落地,影響大批械企
剛剛,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發布了《關于組織冠脈集中帶量采購有關執行情況考核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表示,按照相關規定,將對全市參加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的醫療機構進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按不高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結余留用的比例,確定各醫療機構的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比例。 也就是說,考核結果將直接決定醫院醫保資金結余留用的比例。無疑,上海市這則《通知》作為全國首次國采執行結果考核,其形式和結果將影響所有公立醫院的“錢袋子”,事關重大。 不及時回款、超量使用未中選耗材...醫院的“錢袋子”有變本次考核對象為:參加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首年未參加報量但有采購的、次年起新參加報量的醫療機構。 據了解,冠脈支架國家集采醫保結余留用考核指標總分為100分,考核分為六大類。其中,有兩個考核項目為“一票否決”,如醫療機構未達標,則直接不予支付結余留用資金。 是否及時給企業回款、支架采購費用增長情況,以及非中選產品采購量不合理增長的考核分值,分別為20分。 值得關注的是,集采相關類型產品(包括非集采類型的冠脈支架、冠脈擴張球囊和藥物球囊)采購數量不合理增長也納入了考核范圍,分值為15分。 考核方法: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針對國家和本市醫藥集中采購工作,以各種形式發表發布與黨中央、國家改革精神和實際情況相違背的不當言論或不實信息,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經醫保部門查實后,一票否決,不予支付結余留用資金。 屬于醫療機構相關個人行為的,扣25分。 全國執行,影響所有械企去年12月29日,國家衛健委體制改革司發布了《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關于抓好深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經驗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意見落實的通知》。 與該通知一同下發的還有《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中明確要求,各省需出臺文件,規定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說明原因。 并且,對于該指標的落地情況,將按時報送至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每年第一季度工作落實情況于當年4月中旬報送秘書處,此后報送時間分別為當年7月中旬、10月中旬和次年1月中旬。 也就是說,在接下來的兩個月內,各省都將加速啟動相關考核,其結果影響的不僅僅是醫療機構,也是保證集采中選企業利益的有效手段。 倒逼醫療機構必須合理使用、優先使用中選產品的同時,進一步推動全國集中帶量采購工作落地,加固改革成果。 相對的,也掐斷了未中選企業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只有中選才是唯一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