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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國行動新一年“考核指南”發布近日,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委員會發布《健康中國行動2021—2022年考核實施方案》。《方案》指出,考核結果由組織實施情況得分、指標水平得分賦權加總構成,按綜合得分從高到低劃分為優秀、良好、待改進3個等級。同時,各省黨委、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增加“自選動作”,制定完善針對下一級黨委、政府和省(區、市)有關部門的考核辦法,開展對所轄市、縣和省級有關部門的考核。 《方案》明確,考核工作由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委員會統籌領導。考核對象為全國31個省(區、市),以年度為周期,每年開展一次考核。在考核內容方面,組織實施情況主要包括協調推進機制、監測評估機制、考核評價機制、宣傳推廣機制、支撐保障機制、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情況等;考核指標共計26個,分為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務、健康保障、健康環境5個維度。 《方案》指出,每年6月底前,各專項行動工作組及有關責任部門完成考核指標數據采集工作,并向推進辦提供數據;各省(區、市)完成數據資料提供工作。在綜合監測評估、抽查復核等情況后,推進辦對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對各省(區、市)進行打分排序,形成考核結果,報推進委員會審定。 《方案》強調,考核要突出主要指標,增強針對性和導向性,避免“大而全”。同時,要突出核心指標,減少單項任務考核,強化綜合評價,提高考核實效。要創新方式方法,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在統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健康中國行動任務要求,建立統一的考核指標體系,保持基本考核內容穩定性的同時,充分考慮各地特點和發展水平、發展空間差異,合理確定評價目標和方法,確保考核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方案》特別強調,不得篡改、偽造或者指示篡改、偽造相關統計和監測調查數據。考核結果將作為各省(區、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使用的重要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