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D-11來了,編碼統一靠大家眾所周知,ICD-11是在ICD-10的基礎上更新而來。我們現在使用的ICD-10“國家臨床版”或者“醫保版”編碼,則是根據ICD-10擴展的。要想從目前使用的編碼版本過渡到ICD-11,還需要很長時間來適應。 運用ICD-11進行編碼時,要充分了解它與ICD-10的區別,取長補短,才能做好病案編碼工作。 目前,ICD-11已經正式生效,國內也確定了首批試點醫院,相信不久的將來就會全國普及。下面,筆者介紹幾點運用ICD-11編碼時需要注意的地方。以下為個人思考,歡迎交流討論。 01、后組配 大家可以把后組配理解為“另編碼”和“合并編碼”。 如果是另編碼,存在時,就不能遺漏; 如果是合并編碼,存在時,就不能分條編碼。 02、預組配 預組配,大家可以理解為“類目、亞目、細目表”。 如果你經歷過ICD-9到ICD-10的轉換,應當知道當時是沒有好的擴展碼的。在沒有合適擴展碼的情況下,要想準確編碼,ICD-10的亞目細目編碼,只能直接用亞目細目,或者自己擴展編碼進行上報。 有了國家臨床版編碼后,HQMS才逐漸規范擴展碼名稱,大家才有了統一的擴展編碼,并上報HQMS。 因為擴展編碼較少,國內逐漸形成了多個編碼版本,比如廣東版,北京版等擴展版本。衛健委為了統一擴展碼版本,國家臨床版編碼更新到了 1.1,后更新到我們現在使用的國臨2.0、3.0。為了醫保付費,后又新出現了醫保版編碼。其他版本的更新此處不贅述。這一過程的艱辛,相信大家能感受到。 03、附加碼 附加碼大家可以理解成ICD-11用來擴展編碼的編碼,也可以理解成ICD-10擴展編碼的一部分。ICD-11新增了附加碼功能。附加碼涵蓋了嚴重程度、時間、解剖、對診斷編碼的描述等多個維度。 這里不把它描述為“另編碼”,是因為有些預組配中,并沒有附加碼的后組配提示。所以建議大家結合病歷與診斷準確附加。是否人工進行附加編碼的后組配,需要嚴格聽從國家規范,以達到編碼統一的目的。 04、簇編碼 簇編碼可以理解為“最終的編碼”。 因為簇編碼的出現,可能會出現多個診斷形成一個簇編碼的情況,也就是一個簇編碼中有多個主干碼,但是主要治療只有一個。這里建議國家增加規定,主要治療的主干碼,應該排在簇編碼中的第一位,同時規定附加碼不能在第一位。 05、是否可以自行多個主干碼組成一個簇編碼? ICD-11運行時——這是一個關鍵點,如果允許自行后組配主干碼,勢必會引起編碼的不統一。 所以筆者建議,如果沒有后組配主干碼的提示,不要自行后組配主干碼。如果確實需要后組配主干碼的,應該由國家層面統一進行編碼更新,再后組配主干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