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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發文:醫療業18項突出問題限期整改!作者|石小宏 來源|四川在線 為認真抓好2020年**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持續深化醫療衛生綜合監管改革,不斷提升監管能力水平,5月6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落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對督察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全面組織整改,堅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推動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進一步轉變監管理念,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增強監管合力,建立健全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 《通知》對照督察反饋的5個方面18項突出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單位、整改時限,按期整改銷號。 清理醫療機構冠名不合規行為 針對“政府履行主導責任還需進一步壓緊壓實,監管合力尚未真正形成”方面的問題,《通知》要求,省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和職能職責,細化綜合監管各項工作措施。制定年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重點工作任務。堅持將綜合監管工作納入省政府對市(州)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對部分市(州)開展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堅持不定期召開廳際聯席會議聯絡員會議,每年召開廳際聯席會議,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研究部署重要工作。 強化衛生健康部門內部綜合監管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持續優化和整合“四川智慧衛監”、醫療“三監管”和“在線監管”等信息系統,建立權威、統一、高效的監管平臺,逐步實現部門內監管“一張網”格局。 清理民營醫療機構冠名中含行政區劃名稱、公立醫院名稱含“協和”“同仁”“華山”“湘雅”“齊魯”“華西”“同濟”等知名醫院識別名的情況,依法責令更名整改。對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開展清理整頓違規使用知名醫院相關字詞專項行動。加強藥品經營企業監管,強化對處方藥銷售行為的監督檢查。強化對農貿市場、餐館等的執法檢查,督促嚴格落實冷鏈食品銷售采購索證索票,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懲處。 對涉醫違法犯罪持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 針對“多部門協同監管機制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通知》要求深入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形成常態化有效的協同監管機制。聚焦群眾關注熱點和問題突出的醫療衛生領域,多部門開展聯合整治,加大跨部門聯合執法力度。 根據醫保政策調整情況,及時更新完善全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督促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嚴格落實全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實現醫保經辦業務事項名稱、事項編碼、辦理材料、辦理時限、辦理流程、服務標準“六統一”,促進各項醫保經辦業務標準化、規范化。 衛生健康、公安、發展改革等部門加強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人信息共享,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人,依法依規按程序采取失信懲戒。將醫療衛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納入全省“行刑銜接”工作前期項目,加大推進力度。制定“行刑銜接”案件移送流程,規范案件移送程序。加強公安、衛生健康、藥監、醫保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涉嫌騙保、非法行醫等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互銜接的協作機制,切實增強聯合懲戒效能。 對涉醫違法犯罪持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侵害醫務人員、患者人身**和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制定四川省強化醫療機構行風治理有關規定 針對“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有差距”的問題,《通知》要求,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圍繞醫療質量**管理、護理管理、醫院感染管理、行風建設管理等方面,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 制定四川省強化醫療機構行風治理有關規定,明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行風管理職責、醫療機構行風治理主體責任、醫務人員廉潔從醫工作責任,從源頭上治理行風問題。落實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工作要求,推進全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置或明確依法執業管理部門,督促指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用好“四川智慧衛監”系統自查功能,落實每年度至少完成1次全面自查工作要求,強化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管理。 嚴格落實醫療質量管理核心制度,規范醫務人員醫療行為。通過日常信息化監測和必要的現場檢查,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專業、重要崗位、關鍵環節、高風險人員的監管。 督促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嚴格醫療文書書寫管理,將文書書寫不規范納入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 全面推動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化建設,實現164家三級公立醫院電子病歷分級評價達4級、101家二級公立醫院電子病歷分級評價達3級目標,著力提升大型三級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水平,力爭實現電子病歷分級評價5級“零”的突破。強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升傳染病篩查、防控和救治水平,嚴格控制院內感染。持續開展傳染病防控監督檢查和重點督導,強化問題整改“回頭看”,督促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嚴格落實預檢分診、首診負責、陪護探視、病區管理等院感制度,及時發現院感管理漏洞,完善院感防控措施。 開展“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完善民營醫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和控制制度、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制度等。 深入實施“信用 綜合監管”試點工作 針對“行業組織參與監管的作用發揮不夠”的問題,《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排查醫療衛生行業組織會員組成情況,杜絕強制入會現象發生;督促其加強內設機構及分支機構建設管理,建立健全自身管理制度。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組織黨的建設,加強業務活動管理,杜絕超業務范圍開展活動。充分發揮省醫學會、省醫師協會等行業組織在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執業行為、調解處理糾紛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采取措施支持行業組織參與監督檢查、專項整治、信用評估、效果評價等工作。 推動省醫學會、省醫師協會等社會組織對所屬學術組織進行評估制管理,省醫院協會制定社會辦醫療機構自律公約,省康復治療師協會制定康復治療師崗位從業認證管理辦法,省護理學會開展全省護士規范化培訓督導評估等工作,進一步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研究形成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探索開展公共場所衛生信用評價指標制定工作。 深入實施“信用 綜合監管”試點工作,探索構建事前信用承諾與誠信教育、事中信用分級監管、事后信用懲戒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四川智慧衛監”系統信用管理模塊功能建設,完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公共場所監督對象信用評價功能。制訂四川省社會辦醫療機構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探索開展社會辦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信用評價。 進一步加強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體系建設 針對“保障措施仍需加強”的問題,《通知》要求,開展全省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體系建設研究,加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全面提升監督執法能力和水平。綜合轄區人口、工作量、服務范圍和經濟水平等因素,充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力量。推進各地空編使用。因地制宜將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納入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落實專兼職網格員,做到“定格、定員、定責”。 提升衛生健康監督隊伍能力。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提升執法能力、強化執法監督。健全基層衛生健康監督體系,鄉鎮(街道)明確承擔衛生健康綜合監管的機構,負責區域內衛生健康監督管理工作。完善衛生監督協管機制,市、縣、鄉合理配置衛生監督協管員,由政府購買服務,建立統一的衛生監督協管隊伍考評機制。加強對監督執法業務培訓和指導,提升職業衛生等監督執法能力和水平。 進一步加強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體系建設,完善依法履職所需的業務用房、設備購置以及執法經費等保障政策。持續推動衛生健康監督機構規范化建設,力爭用3—5年時間建成一批市、縣級規范化衛生健康監督機構,以點帶面推進全省衛生健康監督機構整體升級。(原標題為: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發文:限期整改醫療行業18項突出問題) 編輯:小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