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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政放權!全國診所實行備案管理了來源|國.家衛健委官網 7月5日,國.家衛健委印發《醫療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對醫療領域的11項改革事項進行了具體細化,制定了有關落實舉措。對于社會辦醫來說,又迎來簡政放權的利好舉措,全國診所實行備案管理,多類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取消,電子化注冊登記再進一步。 全國診所實行備案管理 在診所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方面,具體改革舉措有兩項,分別為開辦診所不再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設置審批,直接辦理診所執業備案;取消對診所執業的許可準入管理,改為備案管理。 取消事前審批之后,在事中事后監管方面,明確由國.家衛生健康委修訂診所基本標準,制定診所備案管理的有關辦法。縣級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診所基本標準,按照備案管理相關程序,做好轄區內診所備案管理工作。 同時,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實際,完善配套政策,創新監管手段。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將診所納入本地醫療質量管理控制體系,完善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系統,充分運用信息化、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強診所醫療質量**監管。診所要將診療信息及時上傳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系統,并建立完善的醫療質量**管理制度,自覺加強醫療質量**管理。鼓勵各地探索有效監管的具體辦法。 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向社會公開診所備案信息和醫師、護士注冊信息,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各地依法將診所執業狀況記入診所主要負責人個人誠信記錄,強化信用約束。 多類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取消 電子化注冊登記來了 在《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發方面,具體改革舉措為: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外,舉辦其他醫療機構,不再申請辦理《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在執業登記時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具體辦理程序按照《關于取消部分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發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902號)執行。 在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方面,醫療機構(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設置審批推廣電子化審批。 同時,醫療機構(不含診所)執業登記不再提交醫療機構驗資證明,申請人應當對注冊資金的真實性負責。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實行電子化注冊登記,具體辦理程序按照《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規范(試行)》執行。 對于這三項改革舉措,通知明確了三大事中事后的監管舉措,要求定期組織醫療機構校驗,對醫療機構的基本條件和執業狀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審核,進一步加強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 同時,組織開展醫療機構評審,加強周期性評審和不定期重點檢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管理水平。 此外,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與專項檢查、專項整治、處罰后復查等相結合,依法向社會公開監管信息。對于投訴舉報多、**隱患大、有失信行為和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的醫療機構,增加抽查頻次、加大查處力度。 附: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醫療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
END 編輯:小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