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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規范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7月2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了《關于規范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健全藥品供應保障制度的決策部署,促進藥品回歸臨床價值,國.家衛健委組織制定了《藥品臨床綜合評價管理指南(2021年版 試行)》,并予以發布。 通知中強調要不斷深化對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組織指導和統籌協調。國.家衛健委按職責推動推動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國.家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建設,指導開展國.家重大疾病防治基本用藥主題綜合評價。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職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內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制定本轄區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實施方案,建立評價組織管理體系,因地制宜協調實施區域內重要疾病防治基本用藥主題綜合評價。 同時,通知還強調要充分發揮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作用與優勢。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自主或牽頭搭建工作團隊,建立技術咨詢和專題培訓制度,組織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 此外,通知還要求注重評價結果轉化與網絡信息**。各省級衛健部門要建立轄區內所屬單位和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參與藥品臨床綜合評價信息溝通機制,指導建立數據質量評估和結果質控制度,協同國.家做好主題遴選、方案實施、質控規范、結果轉化應用等技術對接和工作銜接。 各評價實施機構和人員不得非法獲取或泄露藥品臨床綜合評價數據信息,不得擅自使用或發布國.家及省級藥品臨床綜合評價相關數據信息,對其組織實施評價工作任務范圍內的數據、網絡**、個人信息保護和證據質量承擔主體責任。 來源:國.家衛健委 編輯:小黃 |